可以的(但不一定能让你满意),关键是看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处理的好,很简单就解决了:
重要点:建议采用变更方式提出,避免以“索赔”两字出现,以协商处理方式进行;另外,要好好研究一下合同,看看有没有突破口,从正确的突破口途径出发。
方案一:这个建议不要以索赔方式提出,现在业主最反对索赔,一说索赔就冒火,采用谈判,肯定没问题能解决,就是多少的问题了。
方案二:跟设计单位沟通、搞好关系,以设计单位整体以变更为由解决;
方案三:看合同,工程量误差超过-15%(具体看合同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可能没有相关条款),可以变更,同时单价可能会变化,但得看你们项目经理水平问题了。
方案四:监理、业主、设计、施工共同召开会议纪要,需要跟设计、监理们处理好关系会说点公道话,共同研讨解决办法。
以上方案关系是看关系处理如何。
不用提出索赔,工程结算阶段还会有次清单修编的,清单修编时将图纸和计算依据与业主工程师将量差修编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