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路基工程说明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列系数:(括号内为系数)
二级及二级以上等级公路 松土(1.23),普通土(1.16),硬土(1.09),石方(0.92)
三、四级公路 松土(1.11),普通土(1.05),硬土(1.00),石方(0.84)
其中:推土机、铲运机施工土方的增运定额按普通土栏目的系数计算;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和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土方的运输定额在上表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03的土方运输损耗,但弃方运输不应计算运输损耗。
摘自《公路工程定额应用释义》
在进行路基土、石方调配时,不应简单地按断面方量进行计算,而应充分考虑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的换算系数。本定额中土方数量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数量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因此,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规定的换算系数。
本定额中土、石方工程项目定额水平均是在路面断面处施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工效水平较取土场集中取土为低,对于借方而言,采用定额中的项目计算其挖装费用时,其人工、机械消耗完全可以把包括损耗部分在内的土、石方数量完成,但对于运输来说,借方运输与利用方运输没有太大的差别,应考虑途中损耗的因素,增加其人工、机械台班的数量,以保证把实际需要的土、石方运至规定的地点。因此,运输损耗系数仅用于运输定额,挖装定额不考虑运输损耗系数。
例:某高速公路现有硬土利用方50000方,填方100000方(利用方为天然密实方,填方为压实方)。
1.将利用方的天然密实方数量换算为压实方数量(注意土方运输损耗系数)
硬土:50000/(1.09+0.03)=44642(保留整数位,去尾法)
2.计算借方数量
100000-44642=55358方
3.当计算借方的开挖费用时,其工程数量应为:
假定为普通土:55358×1.16=64216(保留整数位,进位法)
4.当计算借方的运输费用时,其工程数量应为:
假定为普通土:55358×(1.16+0.03)=65877(保留整数位,进位法)
最后计算开挖费用的数量小于运输的数量这样合理吗?没挖出来呢?上哪里运输去?是不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