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交通部组织的宣贯培训后,有些问题没有弄明白,时间仓促没来得及请教专家,在此留言,望予以解决。 1.第五章防护工程中的预应力锚索,锚具型号不同时是否也如第四章桥涵工程一样调整?那么定额型号的4孔5孔6孔8孔又分别包括实际型号的哪几种?如果是这样,对于一个不懂预算的人,翻开02表就会发现锚具规格与实际规格不一致,价格也不一样啊? 2.挡墙、水沟的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是否包括伸缩缝、泄水孔,若没有,套用是否可以第四章杂项工程,但泄水管的单位为10个,这每个到底是多少米呢?是否可以调整定额消耗量,请明确。 3.税金计算中的综合税率,是按纳税人所在地,这到底是指施工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点还是施工项目所在地。以上问题,望予以解决,为盼,谢谢!
问题1:第五章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定额锚具型号可按实际设计进行抽换,调整方法同第四章钢绞线定额。问题2:预算定额P716页章说明第三条已进行说明,定额已包括需要设置的伸缩缝,另外泄水孔也已综合,不需要另计。问题3:纳税人所在地是指施工项目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