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太具体,而背景条件不清楚,可能几句话说不清楚,只是提供点参考意见。
按你的叙述:我的理解是建设方原因推后工期半年,总工期不变。参照以下条款处理:
1、看合同是否对该问题有约定,若有,执行约定;
2、看实际动工前是否有实际性的投入,如人员、机械、材料采购;
3、看延期是否有窝工、赶工外的实质性的损失,如延期价差(人、材、机)。
4、窝工与降效应与合同条件(投标)相比,增加的人、机有如下费用:人机进出场费、大机械的按拆费用(塔机、水泥砼及沥青砼拌合设备);增加周转性材料的摊销:材料进出场费,非标模板的一次性摊销(除回收余值);增加人机降效:比如三班作业改为四班作业,工作面限制,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比例值。
5、最好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增加费用进行约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