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地灾采用爆破排危施工时,由于爆破方量较小,套用控制爆破定额,费用很低(如200m3按定额计算只有三、四万元),但实际施工时,爆破需有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施工,好像按相关规定(具体规定我也不知道出处,但我们之前的一个项目是这样的程序):先由爆破作业单位编制专项爆破方案,再由爆破作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其他单位对方案进行评估,同时还要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其他单位对爆破施工进行安全监理,据了解,评估费用约需3万元,监理费约需2万元,爆破方案设计费约需1.5万元。请问:1、安全监理、评估、设计等费用在编制清单预算时是否可以计取?在哪计列?是单列还是应包含在爆破石方综合单价内?2、以上程序及相关相关收费标准,是否有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