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
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l%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
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
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
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
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