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2013-07-18
投标时,某涵洞工程只给了干处挖方的工程量,实际施工时,该涵洞需要抽水,需增加水泵的台班费用,当提出变更时,业主(主管计量)说:依据《2009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桥涵工程,为完成基础挖方所做的地面排水及围堰、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回填与压实等,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也就是说不给该费用。
施工现场确实发生了水泵抽水的费用,现场业主和监理对发生的台班都签了证,主管计量的业主,不同意此笔费用,如何说服计量的业主?
根据《标准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变更内容的规定,改变施工方案属于工程变更的内容,可以要求业主变更该项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