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差调整办法举例如下,供参考:
1.按主材计算价差。甲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及要求采用的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工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或月季度调差时按调差材料及当时工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与招标文件中列示指明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这种情况跟你投标价中的主要材料价格(未按规定的基期价格进入预算报价)是多少没什么关系。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4.具体采用哪种价差调整办法,应按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调整,主要看业主规定投标用什么价格,调差时用什么价格,进行比较;或采用系数调差等方式。
薄田一亩:
您好!
TXXMSY的回答很正确。
我个人认为这个您具体要看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原则上说,这个是基价跟施工期间的价格比较,结算的时候是【5300-3000*(1+0.05)】跟投标的价格没有关系。这个依据是根据交通部转发广东材料调差的文件规定【粤交基(2008)563号文】,【当然也要看具体的合同怎么规定的】
目前材料调差,如果业主没有特别的规定,您可以参考各个省的规定,如果您没有,欢迎您随时电话联系罗发明:15865293655 或者直接邮件:luofam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