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人工费调差问题

背景:云南省某项目于2013年12月1日投标,并于2013年12月5日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计价体系为云南省03版定额,人工费为53.23元/工日,工期350天(合同约定: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按时调整)。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2014年4月1日发布云南省2013版本定额并停用2003版定额,定额明确人工费为63.88元/工日。

问题1:人工费是否可以调差?
问题2:   如果人工费可以调差,以什么为依据?因为定额解释说明中并没有明确2003版定额人工费可以参照2013版定额人工费进行调差。
求高手们不吝赐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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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人工费调差,有三种情况:

1、人工费不可以调差,签定施工合同时新定额未发布,那么本项目执行旧定额(2003版定额);

2、人工费可以调差,如果有云南省发布的人工费单价政策性文件;

3、索赔: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工时间推迟了5个月,那么索赔延迟工期的时间和经济损失,非承包商原因超过合同工期的5个月工程量部分人工费按新定额及人工费计算。

回答时间:2019-03-26 1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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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感言: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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