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高速公路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5月。开工不久即收到一处互通停工通知,后期业主对该互通进行重大修改,属于较大设计变更。该变更直到2013年才得以施工,直到2015才完成施工。
那么作为单价合同可否要求进行单价调整?如何调整,请各位指教!
固定单价合同的单价不改变。改变对你也不一定有好处。材料价格的变化有高低,人员工资变化有高低,但一般合同有一条:变更量的正负10%的风险自行承担。综合考虑,单价方面没有多少搞头
变更新增单价可以按照变更实施的2013年工料机单价进行编制,(其他的部分除了材料单价可做材料调差外,个人觉得很难)取决于合同内是否有因材料单价波动可以进行材料调差。合同内是否有其他条款,如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停工,对施工方的停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