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纵横文库资料《造价实战-桥梁工程之干处钻孔灌注桩》时不知工程量是怎样来的:混凝土清单量为613.5m3,那么浇筑混凝土及搅拌与运输应该多为清单量,怎么会4-4-7-17与4-11-11-1的工程量不一致呀,前者为613.5m3,后者为720.2m3,难道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吗
翻到定额书上册341页,看到定额4-4-7-17,定额书右上方的单位为10m³的实体,定额表格中顺序号3,C25水下混凝土的消耗量为11.74m³,即是每完成10个立方的实体工程量需要消耗的混凝土为11.74个立方,故而拌合的时候拌合613.5*1.174=720.2个立方的混凝土。